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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 交通肇事糾紛優勢: 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 提供法律服務張律師?處理交通肇事糾紛,多年執業經驗,盡心盡責為您服務! 13646229660【案情簡介】劉某將自己的蘇Bxxx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借于好友孫某使用,劉某知道孫某無駕駛證。2014年11月3日,孫某駕駛劉某的摩托車行駛于吳中區某路,與相同方向在前方路口左轉彎的王某駕駛的電動車相撞,王某受重傷,住院三個月。交警部門認定孫某與王某同等責任。孫某只賠償10000元醫藥費給王某,其他損失未賠償。王某將孫某與劉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40800元。【律師意見】本所專業交通肇事糾紛律師張律師接受了王某的委托。張律師認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孫某無證駕駛本身就存在過錯,要承擔賠償責任,經交警認定,對此次事故也有一半責任,應承擔賠償責任。《侵權責任法》規定:借用的機動車使用人和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屬于機動車一方責任的,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劉某明知孫某無駕駛證仍然將機動車借給孫某使用,也存在過錯,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代理結果】法院審理后確定王某在此次事故中的各項損失合計為38000元,判決劉某、孫某負連帶賠償責任損失38000元給王某【聯系方式】 專業交通肇事糾紛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服務:13646229660孫吳律師事務所網址: 地址;蘇州市姑蘇區解放東路555號桐涇商務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