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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關于沈陽市城鎮居民“新生兒”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通知》(沈醫保發〔2011〕14號)規定,母體妊娠28周以上未出生的“準新生兒”也可辦理居民醫療保險。
1.怎么辦?
“準新生兒”父母為本市戶籍的,父母或代辦人持父親和母親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社區辦理參保手續,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準新生兒”父母為外市戶籍的,父母任意一方需繳納一年以上的沈陽地區養老及醫療保險(同時提供繳納保險一方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社區辦理參保手續,如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以上參保條件的“準新生兒”,在戶籍地或常年居住地社區辦理參保業務。
2.怎么繳費?
辦理參保后,可自愿選擇社區的支付寶掃碼臺繳費,也可以選擇“沈陽智慧醫保”APP,盛京銀行窗口、手機銀行、網上銀行、95337電話、POS機自助繳納醫保費。
怎么領取社保卡?
“準新生兒”居民醫療保險待遇與父親或母親的社會保障卡(醫保卡)捆綁。捆綁時 個選母親,其次父親,不用單獨制卡,若發生就醫行為,用捆綁的社會保障卡(醫保卡)直接就醫。
新生兒落戶后,由代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新生兒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至市醫保中心或各區分中心進行信息變更,辦理新生兒的社會保障卡。
新生兒急需住院但父母未在我中心參保的,由代辦人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母親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參保社區所屬醫保中心可加急制作醫保卡。
3.怎么就醫?
從孩子出生至當年12月31日止,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參保居民持社會保障卡可自主選擇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溫馨提示:每年1-8月辦理當年參保業務,9-12月中旬辦理下一年度或當年及下一年度參保業務,請及時繳費。